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良 田 商 会


良田镇商会管理规章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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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规范商会管理工作程序,确保商会健康稳步发展,经商会理事会研究决定,特制定如下管理规章制度:

为保证商会工作健康、高效、有序地开展,特作如下规定:

一、商会会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遵守商会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。商会对有下列行为的会员,解除其会员身份,同时解除其在商会各级组织中的一切职务:

1、触犯国家法律、法规、受到刑事处分的;

2、参加非法组织,拒不悔改的;

3、因企业信誉差、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,严重败坏良田籍人声誉的;

4、拉山头、结帮派,对商会团结造成严重影响的;

5、用造谣、污蔑等手段败坏商会声誉的;

6、侵占、挪用商会财产资金的;

7、其它对商会建设有不利影响的。

二、商会各级组织成员,要热忱参与商会工作,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,自觉遵守商会的章程、规章、制度和个人服从组织、少数服从多数,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。商会对有下列行为的各级组成人员,解除其一切商会职务:

1、常务会长办公会、会长办公会、理事会的组成人员无正当理由且不请假连续三次不参加会议的;

2、拒不执行商会各级组织决定的;

3、不接受商会工作任务的;

4、在商会各级组织会议后,散布与会议精神相对立的言论,造成不良后果的;

5、其它对商会建设有不利影响的。

三、商会聘用的专职工作人员要热爱商会,严格遵守商会的规章制度,尽职尽责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。商会对有下列行为的专职工作人员予以解聘:

1、不胜任本职工作要求的;

2、因失职给商会造成较大政治、经济损失的;

3、因不遵守纪律、法规和公民道德规范,给商会造成不良影响的;

4、贪污、挪用商会资金或侵占商会财务的;

5、不服从领导指挥的;

6、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;

7、泄露商会机密的;

8、以商会名义为个人谋取私利的;

9、对商会团结起消极作用的;

10、其它对商会建设有不利影响的。

四、商会实行会长值班制度,每月由各副会长轮流值班。其职责是,指导秘书长处理日常工作,检查督促商会各项工作落实情况,参加有关会议。每月5日交班会长和接班会长到商会办公室进行交接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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